繼續教育實行定期年檢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需註意的是,雖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已被取消,但其繼續教育不再跟證書掛鉤,只要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就必須參加繼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