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雙重職能”,在同壹會計體系中實現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的雙重職能,財務會計通過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五要素,預算會計通過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余額三要素。
三、“雙基礎”,財務會計采用權責發生制,預算會計采用收付實現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雙報”,通過財務會計形成財務報告,通過預算會計形成決算報告。
五、將現金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平行記賬”。即對於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業務,應在進行財務核算的同時進行預算核算。其他業務,只需要財務核算。
六、凈資產與預算平衡要素保持銜接。即凈資產項目中的“限定凈資產”等於預算余額項目中的“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非財政撥款結轉”、“專用基金”之和,反映單位限定使用的資金數額。
七、財務報表與決算之間存在勾對關系。即通過編制“預算余額與凈資產變動差異調節表”,反映當期預算余額(即預算收入減去預算支出後的凈額)與當期盈余(即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及當期其他凈資產變動的調整過程,從而揭示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的內在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