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是指影響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因素已經消失,減記金額應當在存貨跌價準備原金額內恢復並轉回,轉回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結轉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分錄:借方:存貨跌價準備;貸款:主營業務成本;結轉時,需要按比例計算。因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原因轉出的存貨,也應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在存貨轉出前,按照轉入存貨成本占該類別存貨成本的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補充信息:
存貨跌價準備是指中期或年末存貨成本中無法收回的部分,如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按照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計入存貨跌價損失。是存貨的可變現價值低於原價時的壹種會計處理。具體操作:資產負債表日,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企業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個別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即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將各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其可變現凈值逐壹進行比較,按孰低計量存貨。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其差額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數量大、單價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提取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壹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最終用途或目的相同或相似,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並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最終用途或目的,在同壹地區生產和銷售,意味著存貨所處的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和市場環境是相同的,它們具有相同的風險和報酬。所以可以合並計提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