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采取簡易征收方式,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稱為征收率。
考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核算不健全,按照增值稅稅率計算稅額和使用增值稅專項扣除進項稅額存在困難,因此建議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自2014,1年7月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調整為3%。
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銷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只能開具普通發票,稅務機關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擴展數據: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簡易方法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因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只能開具普通發票,所以取得的銷售收入為含稅銷售額。因此,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必須將含稅銷售額轉換為無稅銷售額後,才能計算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相結合的計價方式,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