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是經濟工作的規範,是經濟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會計監管涉及各種利益。在會計監督過程中,會計人員有責任和義務依據財經法規維護本單位、國家和社會公眾的利益。會計人員在會計監督中必須維護合法的經濟利益。會計人員必須依據財經法規判斷經濟業務是否合法,並據此作出相應的處理。當然,對於依據財經法規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計劃、預算,會計人員有責任通過監督控制,協助單位領導檢查執行情況,揭示存在的問題,糾正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提出改進建議,保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的落實。但任何不符合財經法規的“指令”都不能成為會計監督的依據。在實際工作中,壹些單位的財會人員片面理解廠長經理負責制,認為領導說什麽他們就做什麽;有的單位領導認為自己負責單位的壹切工作,會計監督也是“我說什麽,妳做什麽”,等等。這些認識目前具有普遍性,是會計監督普遍弱化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廣泛宣傳《會計法》和《會計監督準則》的規定,同時對不認真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幹擾或阻撓會計人員履行監督職責的行為進行查處,扭轉會計監督弱化的不正常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