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損益屬於損益類,主要用於核算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流動資產(不含長期股權投資、金融工具和投資性房地產)的損益,以及企業出售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不含長期股權投資、金融工具和投資性房地產)或處置組時確認的利得或損失。
資產處置損益=資產處置收入-資產處置相關費用-資產處置賬面價值。
其中,被處置資產的賬面價值=資產原值-累計折舊/攤銷-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以固定資產為例,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處置損益是《企業會計準則》中新增的會計科目。此前,處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損益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新會計科目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相關資產的利得和損失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以上相關資產報廢的凈損失和損失仍通過“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核算。
債務重組中,債務人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清償債務,所清償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其他收入”,不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
“資產處置損益”核算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相關資產的凈損益會影響營業利潤,而報廢的凈損益不會影響營業利潤,但報廢和處置的凈損益會影響企業的利潤總額和凈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