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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會計準則

壹是《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土地使用權應與建築物分開處理;二是增加了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單獨設置了“研發支出”科目;三是增加無形資產攤銷的“累計攤銷”科目;第四,無形資產攤銷按受益方計入成本,無形資產攤銷的壹部分可以計入“制造費用”科目,而不是全部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關於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取得無形資產時,應當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應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攤銷,直至不再確認為無形資產。

《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期從可供使用時開始,到停止使用或出售時結束。相關法律或合同有使用年限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或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小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限不得少於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