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采購的材料。
借:材料采購(記錄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2)材料驗收和入庫:
借:原材料(記錄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記錄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保存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
2.企業出具的原材料:
(1)企業生產使用的材料:
借: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差異)。
(2)企業銷售材料的結轉成本:
借方:其他業務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差異)。
(三)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成本超支差異)。
什麽是計劃成本核算方法?
企業在收發材料時通常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原材料。在這種方法下,企業需要根據準確可靠的計劃成本數據對原材料進行登記和核算。具體來說,企業需要在原材料的總賬和明細賬中按照計劃成本進行登記。然後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記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