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發展和負債是壹對矛盾體,又相互促進和轉化,通過負債加快發展,通過發展償還債務。在正確認識政府債務的歷史意義和積極作用的同時,加強債務動態監控,切實防範債務風險,達到持續發展和防範風險的雙重目標。
壹是培埴財源,增強發展後勁。
二是摸清底子,強化清償措施。
對債務及財政資金出借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並分類登記造冊,並對所欠倒賬債務進行逐筆分析,研究清償措施,加大收欠力度。
三是嚴格管理,跟蹤問效。
將投融資納入財政性資金管理,嚴格資金審批撥付,實行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資金效益。
財政局是管理財政的具體部門,會計預算管理是財政局的主要工作,只有切實加強會計預算管理,才能夠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穩定、高效的運行。
與時俱進,樹立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觀念。
壹是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會計應該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管理權、監督權等權利,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會計工作。作為財政部門,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只有切實依法履職,依法盡責,才能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要求。如果不作為、亂作為,而濫用法律賦予的職權,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財政部門,處理要做好財政支出預算安排,對宏觀經濟進行有效地調節,切實組織落實好財政收入等主要工作外,還要切實履行好財政的監督職責,加強會計工作的監督職能發揮。
二是夯實會計基礎工作。財政部門必須切實重視會計基礎性工作,嚴肅財經紀律,從而規範財經行為,實現增收節支的根本目的。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加強日常監管,加大督查落實力度,創新督查方式,減少財務管理漏洞,從而增強單位內部財務控制的實效性,是監管成為會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之壹。
三、明確預算監督管理內容。
確保監督與法定要求相符合。
重點查看單位會計核算的內容是否具有足夠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各單位的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會計記錄等是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會計制度要求相符合。檢查各單位是否有與國家國會計制度所要求的資產、負債、支出、收入等內容的計量、記錄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