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常要設置“材料采購”、“在途材料”、“原材料”、“材料成本差異”、“庫存商品”、“發出商品”、“商品購銷差價”、“委托加工材料”、“周轉材料(企業的包裝材料
2、明細賬戶設置:
(1)“材料采購”核算企業采購材料的采購成本,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的日常核算。“材料采購”科目可根據供應商和材料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2)“在途商品”和“在途商品”科目企業對材料、商品和其他商品采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日常核算,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商品的進價已經支付。“在途商品”和“在途商品”可以根據供應商和商品種類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材料采購的實際成本通過“在途材料”科目核算。
(3)“原材料”核算企業存貨中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材料和主材、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協件)、修理備件(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或實際成本。原材料、零件等。從加工裝配業務中收到的應登記在備查簿上。“原材料”和“原材料”應根據材料的存放地點(倉庫)、類別、品種、規格進行二級明細核算。
(4)“材料成本差異”核算企業日常核算所用材料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企業還可以在“原材料”和“周轉材料”中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可以分別是“原材料”和“周轉材料”。
(5)“庫存商品”核算企業存貨中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包括存貨中的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銷售部門待售的商品、展覽用商品和存放在外面的商品。“庫存商品”和“庫存商品”可按種類、品種、規格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6)“發出商品”核算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發出商品”和“發出商品”按采購單位和商品類別、品種進行二級明細核算。
企業通過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委托其他單位代銷商品,也可以單獨設立“代銷商品”賬戶。
(7)企業用於日常核算的商品的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商品購銷差價”科目應按商品類別或負責對象設置。
(8)“委托加工材料”核算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和其他物料的實際成本。“委托加工材料”和“委托加工材料”可根據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單位和加工材料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9)“周轉材料”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施工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周轉材料”科目應根據周轉材料的種類“庫存”、“在用”、“攤銷”分別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企業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通過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單獨的總賬科目進行核算。
(10)“存貨跌價準備”“核算企業存貨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可以按存貨項目或類別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因為存貨屬於流動資產,所以清查盤點的核算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進行。
企業自制半成品不再單獨設會計科目,在“生產成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