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運行經費包括: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
專用材料及壹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規範財政預決算機關運行經費的措施:
強化制度建設;強化財政網絡數據平臺建設;強化銀行賬戶管理;強化財政監督檢查,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三公”經費和“小金庫”治理等專項檢查工作。
嚴肅查處單位“小金庫”和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推進預決算公開,堅持公開與加強管理相結合,認真按照上級要求,積極穩妥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