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轉移: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
4.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未註明上述材料的,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和表格均使用A4紙。)
程序:
持證人員在省外調動的,應當及時到原會計從業資格所屬的財政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在蘇州當地財政局辦理跨省轉賬:
(2)跨省轉移: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 .《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轉崗登記表》(表5)(如有工作單位,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
5.調任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出具的會計工作證明和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調離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或暫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未註明上述材料的,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和表格均使用A4紙。)
程序:
持證人員從省外轉入江蘇省的,應當先到原會計從業資格所屬財政部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並在電子信息上傳成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到當地財政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1.持證上崗人員到現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地址所在的區(縣)辦理。
行政部門處理。(其中:蘇州市級機關及其下屬單位、省屬駐蘇州市單位【不含吳中、相城區】向蘇州市財政局提出申請)。
2持證離崗人員到戶籍或暫住證所在區(縣)財政部門辦理。
承諾時間: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詳見各受理窗口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