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管理和重要文電的起草工作;負責局務會、黨組會、局機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新聞宣傳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規定及實施辦法;對局內和其他部門起草的有關教育的政策性文件負責提出審核意見;組織開展對全市各縣(市)、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承擔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人事科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勞動人事工作;負責市直學校、局機關與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協調並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擬定全市教育系統人事管理規定,做好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的推薦、考核、任免工作,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檔案、工資工作,做好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推薦表彰工作,檢查督促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編制全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方案;組織實施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指導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教育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中小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中等專業學校和地直中小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的綜合統計工作;編制中等專業學校和直屬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全局及直屬單位經費的核拔、開支、管理。管理中等專業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擬定中等專業學校、直屬單位及上級補充普教的基建投資年度計劃並監督執行;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外資利用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物價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檢查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計劃、統計、財會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宏觀指導全市的基礎教育工作並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普及程度和辦學水平。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制定基礎教育各項管理規定,負責普通中小學的學籍管理,管理全市中小學的教材和使用,推進素質教育,規範辦學行為,指導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全市中小學生的校外教育工作。
(五)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穩定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管理、教學評估、教學改革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負責直屬單位和直屬學校的各類刊物、出版物、計算機及信息網絡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園環境和校容校貌的建設工作。在中小學中進行德育師範學校及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班主任的評比表彰。指導全市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建議工作和校外教育工作。
(六)職業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的中、初等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學校布局、專業設置、招生,制定職業技術教育管理和教學指導文件;監督、檢查、指導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初等職業中學、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中等師範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師資培訓和教材建設工作。
(七)成人教育科
宏觀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社區教育工作。
(八)師資培訓科
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進修校業務,培養、選拔省(市)級中小學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的崗位培訓工作。
(九)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語委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規範社會用字管理,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在全市推廣普通話,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
(十)基建科
負責全市中小學基本建設的指導、監督和宏觀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外資利用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和校舍危房維修工作。
(十壹)幼教培訓中心
貫徹國家關於幼兒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行政法規、重要的規章制度和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與各有關部門協調合作,加強對各級各類幼兒園教育機構的管理;負責對各類幼兒園的業務指導,建立幼兒教育督導和評估制度;組織培養和培訓各類幼兒園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考核和資格審定制度;辦好示範、骨幹幼兒園;指導早期教育科學研究工作,具體指導和推動家庭幼兒教育;與衛生部門合作,***同開展 0 — 6 歲兒童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制定幼兒園收費標準。
(十二)教研室
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學計劃的制定和落實。研究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教學改革理論並給予實踐指導,提出全市各個時期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教學改革策略並組織落實。規範普通高中常規教學。運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指導全市小學和初中學段新課程的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建立以校為本的教研體制,規範常規教學的管理;組織全市小學和初中學段學科教學研討活動;管理呂梁市教育學會所屬學科研究會,依法依章開展活動;研究教學評價的改革,指導各縣(市、區)實施科學的教學評價;培養和評選教學能手。
(十三)勤工儉學辦公室
校內學生用品理、校辦產業管理及中小學勞動實際基地建設。
(十四)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市教育系統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的執行情況,協調市教育局黨組,指導下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建設,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
(十五)電化教育館
貫徹執行國家電化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管理所轄全市13縣(市、區)及市直屬中學(民辦)現代教育技術工作。建設和管理教育信息化平臺,為中小學提供優質教育資源。負責全市教師信息技術人員培訓和各類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制定電教規章,制定電化教育評估標準,開展電教考核、檢查、督促、評估、驗收。組織開展並管理衛星電視教育、現代遠程教育,計算機多媒體教育、網絡教育。
(十六)婦工委
維護婦女合法權益,動員婦女提高素質、愛崗敬業,為建設和諧社會,提高教育教學做貢獻,大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關註困難婦女兒童,積極做好幫扶工作,創造條件、盡力而為,積極為她們做好事、辦實事。加強廣大婦女人與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提升婦女幹部素質,從自身做起,國策第壹。服從大局,做教育局隨機性工作,同時配合市婦聯工作,組織好各種活動。
(十七)教育科學研究所
貫徹執行國家電化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管理所轄全市13縣(市、區)及市直屬中學(民辦)現代教育技術工作。建設和管理教育信息化平臺,為中小學提供優質教育資源。負責全市教師信息技術人員培訓和各類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制定電教規章,制定電化教育評估標準,開展電教考核、檢查、督促、評估、驗收。組織開展並管理衛星電視教育、現代遠程教育,計算機多媒體教育、網絡教育。
(十八)儀器站
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和基層學校課改研究提供咨詢服務。對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進行指導和宏觀管理。負責全市教材、課標、教法、學法、教學手段使用的研究和指導。指導研究性學習方式與學科教學的整合,促進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負責全市中小學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和考試方法改革的研究,承擔全市命題、測評、分析、指導工作。負責培養全市教育後備力量,規劃和組織全市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管理工作,加快全市教育科研信息建設。
(十九)教育工會
全面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依法履行工會的各項社會職能,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狠抓工會建設、教職工隊伍建設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設,團結動員廣大教職員工,為全市教育發展“十壹五”規劃建功立業。
(二十)民辦教育管理中心
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的民辦教育工作,具體承辦民辦、普通高中、民辦職業學校的審批和年檢等工作。
(二十壹)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管理中心
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中小學的體育、衛生和藝術工作,促進全市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順利實施。
市政府督導室
招生考試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