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會計考辦、職改辦,區直各單位,自治區直屬企業,中央在桂各單位,廣西會計培訓考試中心: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關於印發200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HKCEE〔2008〕46號)精神,200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於2009年5月16日、17日舉行。現將我區2009年考試日程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適用範圍和對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的會計人員(包括在會計崗位工作的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並被返聘或應聘的人員),可按規定的報名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會計從業資格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第壹款規定的報名條件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規定的報名條件第(壹)項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4)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本通知規定的基本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本規定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65438+2008年2月31。
(六)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港澳居民參加內地統壹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辦發〔2005〕9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2004〕25號)執行。港澳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當按照相應等級的要求填寫報考者登記表,並提交高中學歷或者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
三、考試等級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方可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200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
動詞 (verb的縮寫)報名方式、時間安排和要求
(壹)報名方式:200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繳費確認。
1.網上報名網站有:廣西財經網(/)、會計行業管理網(/)和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
全區統壹查詢電話:16886903。
考生如對分數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後1個月內向自治區會計考試辦公室申請試卷,自治區會計考試辦公室將組織並提供試卷咨詢服務。試卷的範圍僅限於主觀遺漏的題目、分數和分值。
九。其他事項
(壹)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和廣西會計培訓考試中心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組織考試報名,不得延誤。
(二)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和廣西會計培訓考試中心在組織考試報名確認時,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報名資格考試時,應查驗報名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
各考區在完成考試報名後,必須及時整理、核對報名信息,並按規定及時向自治區會計考試辦公室報送考試報名信息。
(三)各市會計考試辦公室、廣西會計培訓考試中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09年度考試報名的考試工作。對考試報名及其他考試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上報,不得自行其是。
(四)我區2009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仍按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1992(2號)《關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若幹問題的通知》第七條執行。
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廣西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