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後,要求註冊會計師行業協會真正成為行業自律組織,充分發揮其統壹監管、服務和協調的功能。但是,由於立法明顯缺失、監管體系不完善、政府轉變職能不到位,各級協會並沒有真正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而是將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的職能融為壹體,導致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執業中嚴重欺詐行為的監管滯後、處罰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