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收到貨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商品已經發出並已辦理收款手續,但由於各種原因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尚未轉移的,企業不確認收入。
借:發貨
貸款:庫存商品等。
如果增值稅負債已經發生
借方:應收賬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據購銷合同,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貨款,付款人向銀行確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的適用範圍:
收取、承兌和結算的貨幣必須是商品交易和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提供的貨幣;不得對代銷、代銷、賒銷商品的貨款進行收款、承兌和結算。
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必須是經營管理良好並經開戶銀行批準的國營企業、供銷社和城鄉集體工業企業。
雙方在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時,必須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購銷合同,並在合同中明確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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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是壹個中文單詞,發音為kuài jì,英文名Accounting。會計有兩層含義,壹是會計工作,二是會計人員。會計工作是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和各種稅收法規,核對會計憑證、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它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特殊方法對壹個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經濟管理工作。會計人員是執行會計工作的人員,包括會計主管、會計監督和會計、財產管理、出納等。
2.中國從周朝開始就有專門的會計室,負責稅收收入、貨幣支出等財政工作,實行月計劃、年會。也就是說,壹個月的零星計算就是計劃,壹年的總計算就是會議。兩者合起來就成了會計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