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會計中,“固定資產”的二級科目分為“建築物”和“構築物”,其中“建築物”包括辦公樓、宿舍和工廠,“構築物”包括道路、橋梁和碼頭。兩類合並相當於中國會計制度下的“固定資產-建築物”。
按照這個理解,樓主所說的“構築物計量”應該是“固定資產-構築物”的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