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單位為了提高運營效率,往往會選擇裁員,這對於那些接近退休年齡的員工來說只能接受提前退休的現實,但這也是壹個絕佳的二次就業機會,但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即使強制員工提前退休以達到裁員的目的,對其運營效率的提升也未必有效,但客觀上形成了員工提前退休的客觀事實。對於其他還沒有達到退休標準的職工來說,看到其他同齡的退休職工可以得到第二份工作來增加收入,必然會通過各種手段來達到這個目的,所以成為了當今社會的普遍現象。雖然能給退休職工帶來壹定的收益,但會給國家的保險基金造成較大的損失。
壹般來說,當提前退休能給勞動者帶來好處,增加收入時,就會成為大家的選擇。無論單位是否有這方面的政策便利,只要能達到提前退休的目的,甚至會采取改年齡等欺詐手段,這也在客觀上凸顯了我國現行社保制度仍存在政策漏洞。如果不有效填補這些漏洞,畢竟提前退休不僅可以通過第二份工作增加工資收入,還可以提前領取養老保險金。這種退休方式的屢禁不止,已經嚴重幹擾了社會保障政策的實施,需要建立和完善相關措施,實現對類似行為的全面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