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有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
5.有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
此外,還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