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是人事部統壹印制的證書,在全 國 範圍內通用。初級會計考試是全 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 事 部、財 政 部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初級會計證持證人員跨 省使用證書時,應當登錄所在地信息采集系統進行信息變更。
根據妳的情況,雖然有會計證書,但異地未結轉,也未參加繼續教育,所以要趕緊辦理在工作所在地的信息登記工作,咨詢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到當地財 政 局所屬的會計管理部門進行信息登記,然後參加繼續教育。
2.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也就是說取得會計證當年不用參加繼續教育,次年必須進行。而沒有會計證但剛參加工作的學員也是次年進行繼續教育。
其中第十二條規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 國 範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