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外使館人員壹般由下列人員組成:
第壹類是外交官,即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包括館長(由不同級別的外交使節擔任)、公使、公使銜參贊、參贊、壹級秘書、二級秘書、三級秘書、隨員等,派遣國在征得東道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派遣職業外交官與東道國有關部門保持聯系和談判。比如陸海空三軍武官是代表本國武裝部門的外交官,與駐在國武裝部門保持聯系;商務參贊或專員、經濟參贊或專員、金融專員是代表其外貿或金融部門與所在國相應部門保持聯系的外交官;文化參贊或專員和新聞專員是代表本國文化的外交官,新聞部與東道國的相應部門保持聯系。此外還有科技、工業、農業、糧食專員等等。
第二類是行政技術人員,即承擔外交使團行政技術事務的人員,包括文員、主任、翻譯、打字員、會計等。
第三類是服務人員,即為外交使團服務的人員,包括司機、信差、工人等。
第四類是私人傭人,即大使館工作人員私人雇傭的人,包括清潔工、司機、傭人、保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