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折舊年限和折舊費用的計算方法不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殘值、預計使用壽命或者預計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或產量)法計算。”公司可以定義自己的折舊計算方法。而筆者所在國家對固定資產的類別、使用年限、年折舊率都有明確的規定。比如生產設備折舊年限為5年,年折舊率為原值的20%。
(3)稅目、稅率、稅基也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