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 每個網點在同壹會計年度內不得與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務合作。 同壹會計年度內與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合作《中華人民***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罰款25萬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