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請問:我2000年考的會計證.但至今從來沒有用過,也沒有年檢.會計證還能用嗎?

請問:我2000年考的會計證.但至今從來沒有用過,也沒有年檢.會計證還能用嗎?

不能用,只有再考.會計職稱分為初級,中級,高級.

(壹)會計從業資格: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屬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即通常所說的職稱考),參考人員必須是會計從業人員,因此需要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證書,無此證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也就無法成為會計人員了。

如果妳尚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需要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報名條件:

(壹)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憲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壹制定並公布。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及其科目,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這裏所稱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中央主管部門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每年有兩次,上下半年個壹次,考試科目需在壹個年度內全部通過。具體報名、考試事宜,請留意當地財政機關的公告,也可直接向其進行咨詢。

對於學歷證書遺失的,需要向原發證學校申請開具《學歷證明》,該證明在證實被證明人學歷上,與學歷證書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助理會計師

①取得由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證”,大學本科畢業,從事財會工作滿壹年以上;大專畢業,在會計崗位工作滿二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擔任會計員滿三年以上。

②掌握壹般的財務會計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與本業務有關的經營管理知識。

④ 熟悉有關的財會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並能貫徹執行。能夠擔負某壹方面的主要財會工作,較好的完成任務。

可以申請評審

(三)會計師

壹、報名條件:

(1)、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北京市或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5、取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其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年底。

(四)註冊會計師

1、註會考試每年的四月份在地區級的財政局報名,九月份中旬參加考試,十二月份中旬發布成績。

2、註冊會計師考試實際上是壹項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采用百分制,壹般情況下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設數量和比率的限制。我國《註冊會計師法》規定,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和《稅法》。按照規定,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由全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統壹印制的全科合格證書,並可申請加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完成後續教育,成績長期有效;否則,其全科合格成績僅在自取得全科合格證書後的5年內有效。單科成績合格者,頒發由全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統壹印制的單科合格證書,單科合格成績的有效期也是5年,即考生在取得單科合格證書後的連續4次考試中,免試已合格科目。在連續5次考試中,取得全部單科合格成績者,可持有效的全部單科合格證書,向省級考試委員會申請換發全科合格證書。考試中允許單科報考,5科成績均通過即合格。

3、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三)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因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二)因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因作弊而受到停考處分期限未滿者,或終身不得參加註冊會計師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者。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申請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