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會計繼續教育采取學分管理制度,所以參加繼續教育的學習需要學滿規定學分,所以學員可采取以下方式進行繼續教育的學習:
1、學員參加會計專業資格考試,沒通過壹科或錄取都可以折算90學分。
2、學員參加會計專業類會議,每參加壹天可折算10學分。
3、學員參加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本年度通過壹門學習課程的考核或考試可折算90學分(註:在校大學生,如果是會計類專業的學生,可以根據在校成績每年進行抵免,也可在大學畢業後,憑畢業證和學習成績單,壹次抵免在校期間繼續教育)。
4、學員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可以折算為90學分。
5、 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
會計繼續教育課程沒有完成
1、多數地區在學習截止時間內沒有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已學過的是不用作廢的,學員可以在新壹年繼續教育開始時接著學習,例如北京、天津、河北、廣西、湖南等地區。
2、少數地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學習,已學過的是要作廢的,例如浙江、上海、寧夏等地。學員需要在新壹年度繼續教育開始時,購買之前未完成年度課程進行補學。所以建議學員在購買完課程後,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聽課、考試、審核等流程,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