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道德是職業品質、工作作風和工作紀律的綜合。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循的道德規範。
《會計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這是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問題的規定,也是修訂後的《會計法》在原《會計法》第二十三條關於“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規定的基礎上充實、強化的壹項重要內容。
關於會計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會計法》沒有作出具體規定,但依財政部1996年6月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愛崗敬業。即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愛崗敬業是做好壹切工作的出發點。
2.熟悉法規。會計工作不只是單純的記帳、算帳、報帳工作,會計工作時時、事事、處處涉及到執法守規方面的問題。
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做到自己在處理各項經濟業務時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關守口,同時還要進行法規的宣傳,提高法制觀念。
3.依法辦事。壹方面,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
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另壹方面,依法辦事要求會計人員必須樹立自己職業的形象和人格的尊嚴,敢於抵制歪風邪氣,同壹切違法亂紀的行為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