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福利計劃,是指企業與職工就離職後福利達成的協議,或者企業為向職工提供離職後福利制定的規章或辦法等。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風險和義務情況,將離職後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種類型。
(壹)設定提存計劃的確認和計量(支付給單獨主體)
設定提存計劃,是指企業向單獨主體(如基金等)繳存固定費用後,不再承擔進壹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後福利計劃(如職工繳納的養老、失業保險)。
設定提存計劃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因為企業在每壹期間的義務取決於該期間將要提存的金額。因此,在計量義務或費用時不需要精算假設,通常也不存在精算利得或損失。
對於設定提存計劃,企業應當根據在資產負債表日為換取職工在會計期間提供的服務而應向單獨主體繳存的提存金,確認為職工薪酬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二)設定受益計劃的確認和計量
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後福利計劃。與設定提存計劃的區分取決於計劃的主要條款和條件所包含的經濟實質。
設定受益計劃核算涉及四個步驟:
第壹步驟:確定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企業應當通過下列兩步確定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1)企業應當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國際會計準則表述也稱之為按服務比例的應計福利費;福利/服務年數法),采用無偏且相互壹致的精算假設對有關人口統計變量(如職工離職率和死亡率)和財務變量(如未來薪金和醫療費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計,計量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並確定相關義務的歸屬期間。
(2)企業應當根據資產負債表日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期限和幣種相匹配的國債或活躍市場上的高質量公司債券的市場收益率確定折現率,將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義務予以折現,以確定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①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是指企業在不扣除任何計劃資產的情況下,為履行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產生的最終義務,所需支付的預期未來金額的現值。
②企業應當通過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確定其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當期服務成本和過去服務成本。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職工每提供壹個期間的服務,就會增加壹個單位的福利權利,企業應當對每壹單位的福利權利進行單獨計量,並將所有的單位福利權利累計形成最終義務。企業應當將福利歸屬於提供設定受益計劃的義務發生的期間。
③企業在確定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當期服務成本以及過去服務成本時,應當根據計劃的福利公式將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福利義務歸屬於職工提供服務的期間,並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④當職工後續年度的服務將導致其享有的設定受益計劃福利水平顯著高於以前年度時,企業應當按照直線法將累計設定受益計劃義務分攤確認於職工提供服務而導致企業第壹次產生設定受益計劃福利義務至職工提供服務不再導致該福利義務顯著增加的期間。
⑤精算假設,是指企業對確定離職後福利最終義務的各種變量的最佳估計。精算假設應當是客觀公正和相互可比的,無偏且相互壹致的。精算假設包括人口統計假設和財務假設。人口統計假設包括死亡率、職工的離職率、傷殘率、提前退休率等。財務假設包括折現率、福利水平和未來薪酬等。
第二步驟:確定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資產的,企業應當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減去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確認為壹項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盈余的,企業應當以設定受益計劃的盈余和資產上限兩項的孰低者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其中,資產上限,是指企業可從設定受益計劃退款或減少未來對設定受益計劃繳存資金而獲得的經濟利益的現值。
計劃資產包括長期職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資產以及符合條件的保險單,不包括企業應付但未付給基金的提存金以及由企業發行並由基金持有的任何不可轉換的金融工具。
第三步驟: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報告期末,企業應當在損益中確認的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的職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務成本、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服務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過去服務成本和結算利得或損失。
①當期服務成本,是指因職工當期服務導致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額。
②過去服務成本,是指設定受益計劃修改所導致的與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當企業引入或取消壹項設定受益計劃或是改變現有設定受益計劃下的應付福利時,就發生了計劃修改。當企業顯著減少計劃涵蓋的職工數量時,就發生了計劃縮減。縮減可能源於某單壹事件,比如關閉某個廠房、終止壹項經營、暫停或終止壹項計劃。
過去服務成本是指由於計劃修改或縮減所導致職工前期服務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的變化,所有過去服務成本均在其發生的當期計入損益。
在修改或縮減與重組費用或者辭退福利無關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修改或縮減發生時確認相關的過去服務成本。
③結算利得和損失。
企業應當在設定受益計劃結算時,確認壹項結算利得或損失。
設定受益計劃結算,是指企業為了消除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的部分或所有未來義務進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據計劃條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設向職工支付福利。設定受益計劃結算利得或損失是下列兩項的差額:
A.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現值。
B.結算價格,包括轉移的計劃資產的公允價值和企業直接發生的與結算相關的支付。
結算是未在計劃條款中規定的福利的支付,未納入精算假設中,因此結算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而在計劃條款中規定的福利的支付(包括可選擇福利支付性質的情況)不屬於結算,已納入精算假設中,在支付此類福利時產生利得或損失,則屬於精算利得或損失,應作為重新計量的壹部分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④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是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在所處期間由於時間流逝產生的變動。包括計劃資產的利息收益、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利息費用以及資產上限影響的利息。
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通過將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乘以確定的折現率來確定。
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的計算應考慮資產上限的影響。計劃資產的利息收益是計劃資產回報的組成部分之壹, 通過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乘以折現率來確定。
第四步驟:確定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企業應當將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並且在後續會計期間不允許轉回至損益,但企業可以在權益範圍內轉移這些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金額。
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或損失,即由於精算假設和經驗調整導致之前所計量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企業未能預計的過高或過低的職工離職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過高或過低的薪酬、福利的增長以及折現率變化等因素,將導致設定受益計劃產生精算利得和損失。精算利得或損失不包括因設立、修改或結算設定受益計劃所導致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變動,或者設定受益計劃下應付福利的變動。這些變動產生了過去服務成本或結算利得或損失。
(2)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計劃資產的回報,指計劃資產產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計劃資產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即:
計劃資產回報=(期末計劃資產-期初計劃資產)-(本期繳存額-本期支付額)
通俗說,計劃資產回報越高,計劃資產的公允價值就越高,需要繳存的款項就越少,積累的應付職工薪酬就越少,因此,計劃資產回報是權益的壹項收益,但是按照會計準則規定不計入當期損益,而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但是需要說明的是計劃資產回報中利息部分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3)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與計劃資產回報類似,運用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也區分兩部分,計劃凈資產或計劃凈負債的利息凈額,計入損益;其他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