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地點可以在當地財政局網站查詢。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壹)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違犯《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除上款之外的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