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壹***考7科,分別是:《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會計》、《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職業能力綜合測試》。
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需先參加專業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的各科成績5年內有效,只有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報名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主要考察財務管理會計等基礎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題型包括有選擇題、計算題、案例分析題、簡答題以及綜合題,綜合階段考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所學知識是否能夠靈活運用,主要通過綜合案例分析進行考察。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級執業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後頒發《註冊會計師證》,可以從事審計、統計、經濟等專業工作。考試資格: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都可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註冊會計師,是指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國際上說會計師壹般是說註冊會計師,而不是我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
註冊會計師主考單位:
財政部成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組織領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財政部考委會設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財政部考辦設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成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組織領導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地方考委會設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工作。地方考辦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