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了
現在金融基本都是兩年,不管是碩士還是碩士。很少有學校能堅持三年。
廣州大學2022年碩士招生簡章
(廣州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1078)
2022年,我校24個學院(研究院)計劃招收研究生2900人(含免試生約200人),其中學術生850人,專業生2050人。歡迎免試考生和學生到我校報名(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的指標為準)。
壹、培訓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有報效國家和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紮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工作的能力,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的高層次學術專門人才。
二、申請條件
(壹)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可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須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在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證書兩年(畢業至2022年9月1,下同)及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並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以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以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具體要求請關註招生專業目錄中的院校或專業是否接受同等學力考生)。
(5)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下列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專業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申請條件(1)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學(法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滿足申請條件(1)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可報考),已取得第二法學學士學位者可報考法學(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專業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申請條件(1)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達到招生單位相關學歷要求,達到相當於學士學位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65 438+06]2號)執行。
(三)我校具有推薦和錄取優秀應屆畢業生攻讀免試研究生的資格(以下簡稱推薦生),推薦和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被錄取的推免生必須是被推薦免試的考生,且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信息公開與管理服務系統”(網址:/tm)填報誌願並參加復試。未按規定日期落實接收單位的學生,不再保留免試資格。
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的學科(門類)、專業(領域)全日制班,可以接受免試。
第三,註冊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所在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包括具有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通過選擇其工作所在地(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確定)或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具體以當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公告為準。
(1)網上報名。所有參加2022年考研的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由全國大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在線註冊時間
2021 10月5日-10月25日10,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信息不修改)。
在線預報時間:2021 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註冊過程
考生應按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網站:,教育網站:,以下簡稱“燕趙網”),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地點和我校網上公告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寫報名信息,但壹名考生只能保留壹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註冊信息不得修改。
3.預防措施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壹個招生單位的壹個專業。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調劑辦法和生源空缺信息,根據自身成績填報調劑誌願。
(2)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包括免試學生)應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和受到的獎懲情況,特別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紀、作弊受到的處罰。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予以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網上查詢考生學歷(學籍)信息,考生可在網上查詢學歷(學籍)成績。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核實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並在網上確認期間將認證報告提交報名點進行核實。
(5)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報考少數民族地區定向就業。
(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已入伍、退出現役並符合研究生招生條件的在校大學生【大學生是指全日制畢業生(含高職院校)、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高職院校)招收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按要求填寫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應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認真了解和選擇填報誌願。如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導致後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含初審、復試)、錄取無法進行,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9)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導致考生不能參加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或接受考試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免試學生除外)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考點指定地點查詢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繳費並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發。
1.在線確認(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以網報系統各報名點公告為準。逾期不補辦。
2.在線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免試者除外)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查詢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予補發。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由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明》。
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示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驗證的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請各考生認真核對並確認自己的網上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5)考生應按報名點的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及其他相關電子信息。
四、資格審查
根據有關規定,我校將對考生的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未通過網上資格(學籍)核對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方可允許參加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第五,初試
(壹)考生應在65438+2月08日至65438+2月27日,用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並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采用A4格式白紙打印,使用過程中正反面不得塗改、書寫。
(2)考生需持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 65438+2月25-26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00)3小時以上的考試科目將於2月27日(65438)舉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研,國家是不會承認的。
(4)考生必須到報名點指定的考場。考生入場時需接受考試安全檢查。每次考試15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初試試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次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後,不得進入場內繼續考試,也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交談。
六、復試
(壹)我校對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進行復試,必要時可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前,我校嚴格審查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復試。如對考生學歷(學籍)有疑問,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我校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4)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提供的信息為準),復試時至少增加兩門與所報專業相關的本科主要課程。附加測試方式為筆試。
註: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參加考試;2.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外語聽說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匯總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考生網上填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後不能更改。
(7)教育部確定了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我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根據《全國初審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我校自主確定對本校研究生考生的初審成績要求。
我校按照壹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壹般按照招生計劃的120%左右控制,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七、調整
轉學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教育部關於轉學和錄取的有關規定確定並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
八、體檢
考生擬錄取後,按教育部有關體檢文件要求到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並在規定時間內將體檢表送招生院校。學校將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的要求, 並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廳[2010]2號)的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體檢要求。
九、招生類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詳見廣州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目錄。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實際招生計劃為準。
我們學校大部分專業招收全日制研究生。035200社會工作,045101教育管理,045165438現代教育技術,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65438學前教育,045408。125601工程管理、025100金融專業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專業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定義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條件,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錄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學習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年限內,在學校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錄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學習期間或者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間(壹般應適當延長基本學習期間),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的時間安排從事非全日制學習的同時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其所在高等學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學習年限和學業成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表明學習方法的畢業證書;其學術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X.準許進入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成績及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和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
學校把考生的考試誠信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全日制專業可以選擇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形式;非全日制專業只能選擇壹種定向就業形式(在職)。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以下簡稱定向生)在被錄取前必須分別與我校和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業,在校期間工資、戶籍、人事檔案不轉移的,可享受簽訂協議的定向單位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非定向研究生須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畢業後根據學校推薦和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大壹新生要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必須有正當理由和相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兩周不報到者取消資格。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本科畢業生,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素質、健康狀況進行全面復查,發現不符合標準者,將按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調查和處理情況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十壹、公共定向教育碩士項目
我校是廣東省公費培養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壹。擬在我校教育碩士部分招生領域設立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考生報名時應選擇教育碩士相應領域,並在備註中填寫“公費定向”字樣。本計劃復試和錄取操作辦法將在後續相應環節公布。
十二。違規處理
考生要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信應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規則》和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和考生本人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在招生單位復試結束前,不得泄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對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紀律或政治處分;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免試學生),凡被查實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有關單位應將考生考研違規或作弊的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告知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
十三。其他人
(1)定向就業研究生畢業後,回到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在畢業時采取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2)考生報考碩士研究生及其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如果考生因此無法復試或錄取,我校概不負責。
(3)考生必須認真、詳細、準確填寫自己的信息,特別是聯系方式,錄取前保持不變,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4)因學院搬遷、培訓、實習等原因,具體培訓、住宿所在校區由學校統籌安排。
(五)以上條款如有變更,以教育部頒布的有關規定為準。
十四、投訴和舉報渠道
電話:020-39366238
聯系人:倫先生和陳先生。
郵寄地址:廣東省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廣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