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的謹慎性有哪些局限性?
因為會計政策具有很強的選擇性。使資產和利潤符合客觀要求的目標可能無法完全實現。比如:(1)實際成本定價下,發出存貨的成本是什麽價格?是采用先進先出法還是加權平均法。企業的任何選擇都會使當期利潤變高或變低。(3)固定資產采用快速折舊法還是直線折舊法也會影響當期利潤的高低。(4)短期投資提取折舊時,可分別按投資總額、投資類別、單項投資提取。如果短期投資所占比例較大(如占短期投資總額的10%或以上),應按單項投資計算並計提折舊,但采用哪壹項由企業決定。(5)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壹般有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銷售額百分比法)和比例由企業確定。比如上面的。由於選擇性強,會出現不同的結果,造成資產價值和利潤的虛高。(6)由於謹慎性原則本身具有很強的傾向性,當期利潤是穩定的,但後期並不穩定。比如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使得當期利潤計算偏低,期末存貨價值減少,會導致後期銷售成本偏低,從而使得利潤反彈。對於期末存貨占資產比重較大的企業(如房地產開發公司),這是壹種操縱利潤的手段。由此,企業可能在某壹會計年度核銷巨額呆滯存貨,計提巨額存貨跌價準備,實現巨額存貨成本核銷,然後在次年成功實現可觀的凈利潤。這種盈余管理只需低估期末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即可實現,不需要在下壹年度沖回大量減值準備,因此更具隱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