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待處理財產損益100。
貸項:現金100
(2)發現現金短缺屬於出納保管責任,應由出納賠償。
借方:其他應收款100
貸款:待處理財產損益100。
(3)用銀行存款50萬元購買壹套待安裝設備。
借:在建工程500,000
貸款:銀行存款50萬。
(4)安裝所購待安裝設備的材料費3000元。
借:在建工程3000
貸款:原材料300
(5)上述設備需要安裝後,7000元測試費以銀行存款方式支付。
借:在建工程7000
貸款:銀行存款7000元。
(6)經測試,上述待安裝設備已達到預定的可使用狀態。結轉設備的實際成本為565,438+0萬元。
借:固定資產-XX設備510000
貸款:在建工程510000
(7)投資方投入的設備1臺,雙方確認價值28000元。
借方:固定資產28000元。
貸款:實收資本28000元。
(8)對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日常維修,用銀行存款支付修理費,480元。
借:制造費用-修理費用480。
貸款:銀行存款480
(9)出售壹項專利權,協商價格為120 000元,已通過銀行收款。應交營業稅6000元,該專利權賬面余額為15萬元。該無形資產已計提減值準備2,000元。
借方:銀行存款120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000
借:無形資產150000。
(10)用銀行存款3萬元支付罰款費用。
借方:營業外支出3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