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成本是指銷售產品的生產成本或提供服務的人工成本及其他銷售業務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其中,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所形成的成本;其他業務費用是銷售材料、租賃包裝材料、租賃固定資產和其他業務的費用。
2.對於主營業務成本,應當以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以及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或勞務成本為基礎進行確認。計算公式為:主營業務成本=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或勞務成本。
3、就銷售產品而言,產品銷售數量可以直接在"庫存商品明細賬"上獲得;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可以用多種方法計算和確定,如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但是,某壹方法壹旦選定,企業不得隨意更改,這是會計核算中壹致性原則的要求。
會計方法:
產品銷售成本是指企業銷售的產成品的生產成本。為了計算這部分已售產品的成本,企業設置了“產品銷售成本”賬戶。本科目的借方按照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成本流動假設,登記銷售產品的制造成本。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已售出產品的制造費用由本期銷售收入彌補。轉賬後,這個賬戶沒有余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