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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審計與審計有什麽不同

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於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 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對清算結果發表合法、公允的審計意見。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其主要區別如下:

1、審計目的不同。壹般審計的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期間的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清算審計的目的是對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自開始清算至清算結束時的清算期的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和清算財產分配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會計期間是指企業持續經營期,清算期是指企業停止經營期。

2、審計對象不同。壹般目的審計的具體對象是會計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報表附註;清算審計清算審計的具體對象是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清算財產分配表及清算事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