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通過什麽科目核算?
低值易耗品壹般記入“周轉材料”科目。為了反映和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記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貸方登記低值易耗品的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通常反映企業期末結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額。
低值易耗品分錄處理
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如果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計入成本):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貸:銀行存款等
領用低值易耗品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周轉材料是什麽?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包括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築承包企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使用的材料等。
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模板,指澆制混凝土用的竹、木、鋼或鋼木組合的模型板,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料和滑模材料等。
(2)擋板,指土方工程用的擋土板以及撐料等。
(3)架料,指搭腳手架用的竹、木桿和跳板,及列作流動資產的鋼管腳手等。
(4)其他,指以流動資金購置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等。這些材料在施工中能長久周轉使用,起著勞動資料的作用,但由於種類很多、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更換頻繁,為簡化手續,我國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視同材料對待,列為流動資產,以流動資金為其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