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印章包括會計印章、業務印章、結算印章、票據清算印章、現金收付印章、轉賬印章、聯行印章、省轄聯行印章、匯票印章。
擴展數據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
國家政權、黨政、司法、參政、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和組織的印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七條
各級國家權力機關、黨政、司法、參政、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和組織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發機關印章管理部門出具公函,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立即辦理並出具準確刻制證明。
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委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設立批準文本,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憑營業執照、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明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向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辦理準刻手續的經辦人員必須持有刻制單位的委托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準刻姓名章手續時,應同時提供姓名章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準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參考百度百科-銀行業務公章
參考鳳凰。com-有經驗的人告訴妳,銀行放貸的時候會驗證流水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