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庫存剩余
借:原材料?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2)盤盈審批後,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管理費
(3)短缺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原材料
(4)壹般經營損失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5)非常經營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6)對過失存貨損失的賠償
借方: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7)收款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8)剩余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銷售時,可按正常銷售處理。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擴展數據:
1.核算單位在財產清查過程中認定的各類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2、盤盈的各種材料、管材、庫存產品、固定資產等。,借記“材料”、“管材”、“產成品”、“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管材攤銷”、“累計折舊”等科目。
各種材料、管道、庫存產品和因存貨不足而毀損的固定資產,借記管道攤銷、累計折舊等科目,貸記材料、管道、設備成本差異、產成品、固定資產等科目。
3、各種盤盈、盤虧和毀損的財產物資,按照規定程序批準轉售時,對盤虧和毀損的財產物資,應先扣除剩余物資的價值和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即借記“材料”、“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然後按照扣除後的凈損失轉賣:
流動資產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流動資產的損失或損壞,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盤虧,借記“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科目,貸記本科目。
由於自然災害和其他非常原因,國家預算內用於土地勘探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凈損失,借記“國家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於其他業務,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百度百科-待定財產損壞和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