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保管與借閱的問題
會計檔案的借閱: A.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須經上級主管單位或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批準。 B.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後,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C.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後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D.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註銷借閱手續。 ④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點可分為永久性和定期性兩類。凡是在立檔單位會計核算中形成的,記述和反映會計核算的,對工作總結、查考和研究經濟活動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會計檔案,應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壹天算起,如:1996年度終了日為12月5日,保管期限按1997年元月1日開始計算。 為了全面反映會計檔案情況,上檔部門應設置“會計檔案備查表”及時記載會計檔案的保存數、借閱數和歸檔數,做到心中有效、不出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