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要求
成立新加坡公司的申請者限制條件並不多,滿足以下條件即可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提交公司註冊申請: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有自主行為能力;
(2)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的護照照片頁;
2、公司名稱
新加坡公司名稱只能使用英文名稱,可以是任何長度和組合形式的壹串大小寫的英文字母,且公司間不能重名。
建議在註冊新加坡公司錢準備2-3個擬用名,然後進行核名,以便確認公司名稱是否被占用,若被占用就換壹個。
3、公司地址
成立新加坡公司需要壹個新加坡公司本地的地址,註冊地址可以和實際運營地址不同,主要是用來接收新加坡公司管理部門的信件以及通知。
4、股東、董事
新加坡普通公司,至少1名本地董事,公眾公司至少2名董事(含1名新加坡籍);
普通公司股東最少1人,最多50人。
5、經營範圍
新加坡公司在註冊時必須確定2個營業項目,這兩個經營項目會寫在公司註冊完成的執照上。在日後的經營過程中,實際經營範圍可以有所不同,不過這兩個項目應該作為公司的核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