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學生不允許參加考試。只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才能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3.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註冊會計師證書,並可以從事相關工作。
為方便更多境外專業人士加入中國註冊會計師隊伍,提高中國註冊會計師整體服務能力,擴大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影響力,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歐洲設立了中國註冊會計師統壹考場。
國家實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制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實施。
擴展信息註冊條件
(壹)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取得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頒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1.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未逾5年;
2.上壹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因違規被暫停資格,處理期限未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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