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要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賬簿,壹般設立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產品物資賬、固定資產賬、經營收支賬、股金賬、應收應付(成員往來)賬及成員賬戶。
固定資產、產品物資類使用“數量金額式”賬簿;收入支出類使用“多欄式”賬簿;現金、銀行存款類使用“日記賬”;總賬等其他類使用“三欄式”賬簿。
合作社收支單據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收款收據”,支出使用“農民專業合作社付款票據”,購入產品物資使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物資入庫單”,出售產品物資使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物資出庫單”。
擴展資料合作社每發生壹項經濟業務,都要取得原始憑證,並據以編制記賬憑證,月末,將已經登記過賬簿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分類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合作社的資金來源有:成員入社股金(包括:貨幣資金和非貨幣資產)、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借款、成員往來、合作社積累等。
成員入社投入貨幣資金和非貨幣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和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其合作社與成員確認的股金額,貸記“股金”科目,實際出資與確認的股金額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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