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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銷售產品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對外銷售商品是經營企業的主要業務之壹。企業生產的產品對外銷售,才有利潤。會計人員對外銷售產品時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產品銷往國外的會計分錄

1,出售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結轉銷售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屬於哪類科目?

主營業務收入屬於損益類科目。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本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經營收入。該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不同,但應根據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的定義進行填報。這類科目是為了核算“本年利潤”,包括收入科目和費用科目;期末(月末、季末、年末)需要將此類科目的累計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這些科目的余額應為零。企業報告主營業務收入時,壹般按照企業會計“利潤表”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累計數進行報告。

如何理解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的成本。企業壹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人工成本”等科目。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之後,這個賬戶就沒有余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