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采取開卷計算機考試方式。主要考核考生運用會計、金融、稅收等相關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合格標準:各地區、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確定的使用標準範圍內,確定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並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