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綜合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授予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普通資格證書。《綜合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考務辦公室提出申請。具體許可事項請以省考辦通知為準。
如何查看會議結果?
考生可在考試成績發布後第五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申請成績復核。財政部應當自考生成績考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公布考核結果。考生可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成績復核僅限於復核考生答題卡的分數是否存在錯誤,原則上不再復核答題卡。復核結果只為考生提供客觀考試成績、主觀考試成績和被復核科目的總成績。復核後的結果為最終結果,考生不得再次申請復核。
註冊會計師通過考試的時間要求
註冊會計師考試分為兩個階段,其中專業階段考試有年限,綜合階段考試沒有年限。在專業階段考試中,註冊會計師五年通過壹門課程。如果考生在五年內沒有通過,第壹年通過的科目成績在第六年報考時無效,第二年通過的科目成績在第七年報考時無效,以此類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後,考生可登錄網報系統下載專業階段通用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