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大學專科學歷,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10年;
(二)具有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5年;
(三)具有博士學位、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2年。
取得中級經濟師、中級會計師、中級統計師、中級審計師其中之壹的人員,符合上述資格條件和年限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註意:
(壹)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從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與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相對應。
(二)取得稅務師、資產評估師資格,符合中級經濟師資格和年限,也可以對應中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