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個人、合夥企業、個人需要繳納1萬元,公司需要繳納40萬元的稅。在這樣的情況下,很明顯,把錢從公司拿出來,要多繳稅。
但如果考慮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國家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那麽結果會很不壹樣。
根據文件編號。財稅2021的12,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算下來,實際稅負只有,而按照最新的政策動向,1萬-300萬區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只有5%的稅負。(具體文件尚未發布)
所以,如果壹開始,我們所說的企業是小型微利企業,那麽納稅的結果就會不壹樣(假設利潤總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壹瞬間,公司需要繳納的稅比個人、合夥企業和個人都要少。但這還沒有結束。其實個人獨資、合夥和個體戶是有區別的。根據公告編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2,個體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在現行優惠的基礎上,減半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