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門主管我國會計工作。
財政部職能:
(壹)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執行。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等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議、協定。
(三)負責管理中央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
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中央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中央預決算公開。
(四)負責組織起草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參加涉外稅收談判,簽訂涉外稅收協議、協定草案。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組織制定免稅行業政策和有關管理制度。
擬訂關稅談判方案,參加有關關稅談判,提出征收特別關稅的建議。承擔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具體工作。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