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保險會計分錄
付款時:
借方:應付職工-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累積時間: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
貸款:其他應收款(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際發放)
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應該包括哪些科目?
代扣代繳的個人社會保險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或其他應收賬款。
社會保險壹般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根據相關規定,養老和醫療保險有個人負擔,其余由企業承擔。
社保費用實際上是企業為職工支付的錢,屬於職工薪酬的壹種,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核算。
代扣代繳社保,實際上就是企業從個人手中代扣代繳統壹繳納的社保費用。個人社會保險業務分為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兩種。
首先是企業內部員工的社保和個人負擔。
這種情況下,需要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負擔的社保,同時企業承擔企業相應的社保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保障會計分錄是:
1,企業負擔準備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在部門確定)
貸款:應付款-社會保障
2、從員工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
借:應付款-工資
貸款:應付款-社會保障
3.繳納社保(個人負擔加公司負擔)
借:應付款-社會保障
貸款:銀行存款
第二種情況,也就是所謂的掛靠方式,企業不承擔社保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個人每月向企業足額繳納社保,企業代個人向社保局繳納。這種情況實際上是個人與員工是否是企業員工無關,所以不需要使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而是使用其他應收款(先付後收)或其他應付款(先收後付)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1.接受個人的社會保障。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款:其他應付款-繳納社保
2.付款時
借方:其他應付款-繳納社會保障費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