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稅收負擔率(簡稱稅負率) 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利潤總額×100%。
所得稅稅負率,為年度交納所得稅稅額占該企業銷售額或者營業額百分比。
如:某企業某年度產品銷售收入100萬,企業會計利潤是10萬元,該年度交納所得稅3萬,則所得稅稅負率為3/10*100%=30%
企業所得稅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利潤額*10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43號)中所描述的稅收負擔率,舉例說明:
增值稅稅負率=(本期應納稅額÷本期應稅主營業務收入)×100%
所得稅稅負率=應納所得稅額÷利潤總額×100%
印花稅負擔率=(應納稅額÷計稅收入)×100%
資源稅稅收負擔率= [應納稅額÷主營業務收入(產品銷售收入)]×100%
總而言之,綜合稅收負擔率,是在宏觀層面考察壹國的稅制情況,各稅種的稅收負擔率是在微觀層面考察納稅人稅收負擔是否正常,各自的衡量目標不同,故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擴展資料:
宏觀
在中國,依據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煙草稅等等,國家的這些種類繁多的稅收收入的總和與整個國家的經濟總量(用GDP來代表)的比值,就構成了我們全國的稅負水平。
微觀
微觀上的稅負,就是單個納稅人的實際稅負負擔,包括個人與單個企業,這兒稅負承擔的主體是實際負稅人,不是名義納稅人,負稅人即最終負擔稅收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為在微觀上,稅負的實現是流動的,其中有各種各樣的稅負轉嫁。所以,稅負的最後歸宿就是微觀稅負的實際負稅人。壹個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的高低,同國家的財政政策、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本國企業的生產較率、進出口水平及國內商品價格等等經濟因素相聯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