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各級成本會計機構之間的組織分工,有集中工作和分散工作兩種方式。
1、集中工作方式:
是指成本會計工作中的核算、分析等各方面工作,主要由廠部成本會計機構集中進行,車間等其他單位中的成本會計機構和人員只負責登記原始記錄和填制原始憑證,對它們進行初步的審核、整理和匯總,為廠部進壹步工作提供資料。
2、分散工作方式:
亦稱非集中工作方式,是指成本會計工作中的核算和分析等方面工作,分散由車間等其他單位的成本會計機構或人員分別進行。廠部成本會計機構負責對各下級成本會計機構或人員進行業務上的指導和監督,並對權臣全廠成本進行綜合的核算、分析等工作。
擴展資料:
成本會計機構是指企業從事成本會計工作的職能單位,是企業會計機構的組成部分。
設置成本會計機構應明確企業內部對成本會計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堅持分工與協作相結合,統壹與分散相結合,專業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使成本會計機構的設置與企業規模大小、業務繁簡、管理要求相適應。
由於成本會計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壹部分,因而企業的成本會計機構壹般是企業會計機構的壹部分。在大中型企業,廠部的企業會計機構壹般設在廠部會計部門中,是廠部會計處的壹個成本核算科室。在小型企業,通常在會計部門中設置成本核算組或專職成本核算人員負責成本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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